江苏年过九旬的董奶奶有5个子女,在老伴去世后一直跟随小女儿张某生活。张某搬家后,没有把新的住址告诉哥哥姐姐,导致他们找不到董奶奶。为此,四个子女还曾多次报警,要求找母亲。
不久前,张某被哥哥姐姐告上了法庭,要求告知住址,让他们行使探望权。诉讼过程中,董奶奶表示,四个子女探望的目的只是为了她剩余的财产,故拒绝探望。

法院审理后认为,成年子女行使探望父母的权利时,应尊重被探望父母本人意愿,充分保障被赡养人的自主权利,其他子女不得妨碍探望并应给予必要的配合与协助。
最终,在法院调解下,董奶奶消除了顾虑,法院也判决小女儿需停止妨碍探望,而四名子女也须以母亲能接受的方式进行探望。
来源:@荔枝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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